关于推荐聘任2024年度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和《辽宁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辽政办发〔2023〕2 号)精神,进一步引导我校教师积极主动将创新思维、创业意识融入课程教学,吸引校外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科研院所专家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活动,现面向各学院推荐聘任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导师

(一)选聘对象

创新创业校内导师由学校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管理人员组成,为全校学生及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奉献精神,善于交流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与文稿撰写能力,志愿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3.具有较为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较为丰富的科技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持续且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4. 熟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创新创业经验,或具有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成功创业的经历。

5.导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成果和奖励;

2)近五年来,担任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

3)近五年来,指导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创业孵化项目、学科竞赛等,并取得较好成绩。

(三)导师职责与权利

1.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指导大学生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2.参与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论证及指导。

3.开设创新创业专题讲座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组织参与创新创业课程教研教改活动。

4.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关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创客活动等。

5.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为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培养和文化塑造等方面出谋献策,对创新创业大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6.开展与其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交流等。

7.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

8.指导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优先资助。

9.近五年指导过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验收,或指导学生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或具有创业导师资格证书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优先选聘。

二、校外导师

(一)选聘对象

创新创业校外导师由各行各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人员组成,为全校学生及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创新创业校外导师主要来源于:

1.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2.科研院所、政府综合部门、企业管理部门等技术、管理专家;

3.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4.各行业、各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军人物、实务工作者、优秀校友。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和行为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4.具有奉献精神,愿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付出时间和精力,能自觉配合学校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创业的经历。

(三)导师职责与权利

1.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2.参与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论证及指导。

3. 面向在校生开展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课程、讲座、沙龙或论坛;参与创新创业课程教研教改活动。

4.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为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培养和文化塑造等方面出谋献策,对创新创业大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5.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

6.受邀到学校/学院讲授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课程或开设相关讲座时,可按有关规定获取相应报酬。

四、创业导师的选聘方式

1.由个人申请,各学院或有关部门推荐,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遴选确定名单,大连海洋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将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示,大连海洋大学创新创业校导师将另颁发聘书。

2. 聘任周期:每位创新创业导师聘期3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其履行职责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导师名单,并及时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师团队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有效调整各学院现聘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参见附件4、5)。各学院校内双创导师限额30人、校外双创导师限额10人。

2.请各学院于20244月15日前将附件1、2、3纸版各一份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403室,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83067796@qq.com。

3.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0411-84763089

 

附件

    附件1 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校内-模板).xlsx

    附件2 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校外-模板).xlsx

    附件3 大连海洋大学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校外).doc

    附件4 大连海洋大学现聘创新创业导师名单(2019聘任校外双创导师).xls

    附件5 大连海洋大学现聘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2019聘任校内双创导师).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