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检查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指导与检查,规范相关材料的存档,根据学校专业建设、审核评估及评优评职等工作需要,现组织各学院对大创项目过程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12-2023年立项建设的所有大创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立项材料:立项申报书、项目合同、立项汇总表

2.中期检查材料:中期检查汇总表、中期检查报告

3.结题验收材料:结题汇总表、结题报告

三、检查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对我校2012-2023年立项建设且本通知“第二条检查内容”中所列各阶段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整理,各类材料学院均需存档纸版一份且审核意见、签字及盖章等内容齐全。

2.各学院还需将以下材料各一份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12018-2023年立项汇总表-纸版

22018-2023年立项申报书(国家级、省级)-纸版

32018-2023年项目合同(国家级、省级)-纸版

42012-2022年结题汇总表-纸版、电子版

52018-2022年结题报告(国家级、省级)-纸版

*如以上材料尚未提交,请务必于2024110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3.各学院以创新创业学院等主管单位网站公布的每年度大创项目立项建设、结题结果等相关通知内容为准,对学院所有大创项目的名称、级别、人员、指导教师及结题等级等关键信息进行检查比对,确保存档材料内容准确。存档材料格式内容应以项目建设当年创新创业学院网站通知附件模版为准。

四、总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创项目材料检查工作,应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大创项目相关材料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学院的现有存档材料进行自查,及时完善。

2.大创项目材料作为专业建设、审核评估及评优评职等工作的支撑材料及参考依据,需加强日常存档管理。各学院应进一步明确大创项目材料的存放内容、地点、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提前做好交接工作。

五、其他

1.对于尚未将相关材料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备案的学院,请务必于2024110前将相关材料报创新创业学院。

2.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84763307 13940811498

 办公地址:黄海校区北院蓝色人才创新创业基地402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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