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07-16浏览次数:11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海洋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空间,拥有丰富的物质和能量资源,是各国战略利益竞争的制高点。我国拥有300多万km2的管辖海域和1.8km大陆岸线,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安全和发展利益。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这充分说明海洋强国建设已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海洋是以完善的海洋信息采集与传输体系为基础,以构建自主安全可控的海洋云环境为支撑,将海洋权益、管控、开发三大领域的装备和活动进行体系性整合,运用工业大数据和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海洋资源共享、海洋活动协同,挖掘新需求,创造新价值,达到智慧经略海洋的目的。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是辽宁省高等教育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之一,也是辽宁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实践的学术交流平台。通过本大赛的进行,旨在推动辽宁省海洋环境感知、海洋信息通信、海洋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创新,提升服务沿海开发和支撑海洋综合管理的能力,促进海洋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强涉海领域技术、产业、资本等各种资源的融合,从而提升我国经略海洋的力量储备。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本次大赛采用团队赛方式,以辽宁省高等学校为参赛单位,在籍本科生可参赛,团队成员为35人,团队指导老师为12名。各参赛单位须确定一名领队,负责本校或本院所学生的参赛事宜。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内容

本次大赛主题为“智慧海洋技术的创新与应用”,类别不做限制,选手可自由发挥,服务于海洋、渔业、船舶与海洋工程等领域的应用或创意均可,具体包括对水下机器人、无人船、潜标、智能水声通信装备、水下观测传感器等感知设备的设计、渔业生产设备的设计、海洋信息通信系统方案设计和系统构建、海洋及渔业相关数据处理、分析、应用、服务技术等。

2.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部分,初赛采用网络提交作品方式,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应具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对于借用软件开发等手段的作品必须要附以参赛作者原创的原型系统或者代码。

2)比赛鼓励创新与创业紧密融合。作品不仅应在创意、想法、思路等方面新颖,还应具有良好可实现性,并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与规划。

3)每份作品应包括:1)项目简介(详见报名表的项目简介);2)项目说明书。

4)为了充分全面地展示选手作品,帮助评委全面和细致地了解选手作品效果,要求参赛选手提交作品的同时制作本作品的介绍视频说明文件。具体视频说明内容要求包括团队、主题思想、作品介绍等内容,要求MP4fl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  720P,容量不超过1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

2)决赛答辩要求

1)需针对对应的作品进行PPT汇报(不超过5分钟)。

2)选手需按模板提供用于展板设计的素材。

3)有实物的参赛作品还需提供软件演示或实物展示。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初赛为线上模式:报名时间为202161日~831日,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上直接报名参赛;

具体材料包括:

1)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报名表(附件1)。

2)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项目说明书(附件2)。

3)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

2.决赛为线下模式:时间为20211016日~1017日,在大连海洋大学进行。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竞赛的现场有能够播放PPT或视频的电脑、投影设备等,并有足够的作品展示场地。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大连海洋大学

(二)组织形式

设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竞赛专家组。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竞赛承办单位。竞赛专家组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业务水平高、作风公正的专家遴选组成。

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竞赛专家组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和评审方式

竞赛的评审分为作品评审和现场评审两部分。作品评审主要依据项目说明书、项目介绍视频;现场评审依据现场展板、现场演示、现场讲解、现场提问等环节。大赛专家委员会将按照作品和现场评审情况进行评比和打分。

(二)奖项设置

竞赛设置等级奖,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与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等级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奖的单位及个人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三)申诉与仲裁

为保证竞赛评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竞赛组委会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指导教师、领队、参赛队员提供申诉渠道。竞赛组委会在充分尊重命题与评审委员会权威性的前提下,组织专家对有异议的评审对象进行重新评审和讨论,最终确定评审结果。

(四)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公示(http://cxcy.upln.cn/)。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竞赛相关通知及评审结果等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进行公布。

竞赛通知 QQ 群,QQ 群号:1001458434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比赛前一个月会做详细通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1)比赛期间参赛队伍所有的创意、方案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参赛队伍所有,组织方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并不用于除本比赛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2)参赛队伍应保证所提供的创意、方案和相关材料属于自有知识产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一经发现或经权利人提出并查证,大赛组织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组织方对参赛队伍因使用本队提供/完成的创意、方案和相关材料而产生的任何实际侵权或者被任何第三方指控侵权概不负责。

3)组织方有权将参赛团队提交的参赛作品、相关信息、参赛团队信息用于宣传品、相关出版物、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官方网站浏览及下载、展览(含巡展)等活动项目。

2.竞赛安全

参加答辩的参赛队员应注意参赛期间的人身安全,建议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其他

1)各参赛培养单位应严格审查参赛选手资格,若出现参赛选手资格问题,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参赛培养单位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

2)参赛作品指导教师仅负责指导参赛选手完成作品,不得将指导教师个人相关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署名学生作为参赛作品。如出现此类问题,取消参赛作品资格及指导教师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

3)报名参赛的选手应保证所提交作品的原创性和首次发表,不可同时提交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其他赛事。如重复申报并核查属实者,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撤销奖励。

4)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解释。

附件1 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 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项目说明书.docx

附件3: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