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教学档案管理,结合本科审核评估工作部署及要求,现就做好课程教学档案归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23-2024第1学年以来《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课程材料,归档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材料须保证真实、完整、准确。
二、归档要求
1. 纸质版课程材料归档至学生所在学院,电子版材料上报至创新创业学院;
2. 具体归档明细
年级 | 课程记载簿 | 教学日历 | 课后/随堂作业 | 课程考核大作业 | 成绩单 | 课程总结分析报告 |
2020 | 1份 | 1份 | 不少于2次 | 1次 | 2份 | 1份 |
2021 | 1份 | 1份 | 至少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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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1份 | 1份 | 至少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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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请于12月31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留存),电子版材料按照“学期(示例:2023-2024-1)+任课教师”命名文件夹(刻录光盘),送至创新创业学院403室。
2.教学材料是审核评估的重要参考材料,各学院及任课教师务必确保归档材料完整无误。
附件:创新创业学院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表.xls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