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校党委巡察组于2021年5月至7月对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各级党组织、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巡察对象可适当延伸。
二、受理范围
巡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大海大党发〔2020〕9号)执行。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将“四个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同时,对校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问题开展巡察。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
(一)专门值班电话:13332247082;
(二)电子邮箱:dhdxcz@163.com;
(三)联系信箱地址:黄海校区实验楼一楼东门门厅,黄海校区一教东侧一楼二楼之间缓步台,黄海校区9号楼东侧一楼二楼之间缓步台,渤海校区行政楼正门(距离食堂较近的门)门厅左侧楼梯一楼二楼之间缓步台,信箱上贴有“校党委巡察组”和“意见箱”字样。
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校党委第一巡察组、校党委第二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