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洋大学校赛)第一轮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04-17浏览次数:27


各学院:

为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更有效开展,特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洋大学校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大连海洋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玉才

副组长:刘宪杰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于功志  于吉鲲  许志远

张  苏   迟建卫  李明智  李  雷  张殿光      

武  龙   韩雨哲  蔡卫国  谭前进  缪新颖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主任由于功志兼任     

、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更中国。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为全球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感召力。

 ——更国际。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

 ——更全面。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

 ——更创新。优化竞赛形式与内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创造力。

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参赛赛道选择

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洋大学校赛)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

1.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类型:

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生(即2016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参赛组别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职教赛道

参赛项目类型

1.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

神为核心优势。

参赛要求

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参赛组别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

4.萌芽赛道

参赛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参赛学生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参赛项目要求

项目应紧密融合学习、生活、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可以是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学生赛事获奖项目或作品。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31日之后出生)。

六、校赛总体安排

1.竞赛报名时间

校赛时间2021417-202161日。参加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洋大学校赛)团队根据(见《学生操作手册(第七届)》附件)完成网络信息填报,组成团队、上传参赛作品。

2.竞赛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现报名通已经开启,报名截止到202161参赛团队无须提交纸质版材料。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

3.竞赛评审

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洋大学校赛)分为初赛、复赛两个环节:

1)校级初赛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团,以网络评审的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待定,通过网络评审的参赛项目将进入校级复赛。

2)校级复赛路演答辩方式及校级决赛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照1:2:3:4的获奖比例,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别评奖)。根据校级获奖情况及省内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省级参赛项目。

七、其他要求

指导教师应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大学生参赛。各学院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的学生人数力争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大于20%2020年大创已立项项目,2021年大创拟立项项目必须参加本次大赛;2020年挑战杯、计算机设计大赛、2021年三创赛、2020年节能减排等赛事参赛项目应积极报名参赛;全校科研项目主持人均需组织学生参加大赛;建议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每人至少指导1个项目团队参加比赛。

参赛作品路演PPT与项目计划书无固定格式,参赛团队路演PPT可参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推荐路演PPT(附件2)进行适当准备,是否进行路演,视疫情而定,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可参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计划书(附件3)自行编写。另附我校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铜奖项目路演PPT(附件4)及项目计划书(附件5)供参赛团队参考。

八、联系方式

于功志:13332276600

孙天泽:18018905005

邮箱:cxcy@dlou.edu.cn

校赛QQ群:24391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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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17日